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后琼海法院首次异地送达

发布日期: 2020-05-18 来源:

5月1日起,全省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施行,琼海法院迎接受理了第一批来自文昌的行政案件。其中,文昌清澜的当事人严某与九位村民存在林地使用权权属纠纷,请求文城镇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文城镇政府未作出书面回复,遂选择向琼海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与其存在纠纷的九位村民列为本案第三人。

考虑到本案中所涉及的第三人人数众多,牵涉的利害关系较广,且原告并未提供第三人的联系方式,仅粗略地提供了第三人的居住范围。5月15日上午,为了及时有效地送达有关诉讼材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琼海法院行政庭干警顶着顶着炎炎烈日来到第三人所在的村委会,在粗略不清又陌生的地域范围内展开查找,经向村小组组长了解情况并获取到第三人陈某的手机号码。

起初,第三人陈某在接到书记员电话时,表现出了极强的抵触情绪,不愿配合送达工作。经书记员耐心动情地释法说理后,陈某终于回归理性并积极协助其他第三人全部召集到一起,积极配合完成了法院的送达工作。

此次异地送达是琼海法院行政庭干警在改革施行第一次前往文昌进行送达,虽困难重重,行政庭干警将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难而上,以全心服务每位案件当事人的态度,助推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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