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遭不幸幼儿双腿截肢 履行不能家庭陷入困境
琼海法院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发布日期: 2017-12-06 来源:

    近日,我院立案后仅用了一个工作日就作出向年仅9岁双腿截肢的申请人唐某涵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的决定,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家庭面临的困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0年,时年仅2岁的申请人唐某涵在路边玩耍时不幸遭遇车祸,导致双腿截肢。作为唐某涵的法定代理人,父亲唐某一纸诉状递到琼海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人民币12万元,庄某赔偿13万元。根据生效判决,保险公司很快履行了赔偿义务,庄某则陆陆续续赔偿了5万元后就再没有履行赔偿义务。

    后来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执行法官经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庄某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唐某一家的情况更是早已入不敷出,四处举债,由于唐某涵生活不能自理需母亲全天陪护,只能靠唐某一人打工维持家用,但微薄的收入已无法维持家庭生活和安装假肢的费用。如果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这个家庭将面临着无以为继的境地。

    就在唐某一家一筹莫展之际,我院执行局法官根据执行实际情况,及时向唐某释明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指导其开具了证明,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8月28日,我院受理了唐某涵申请司法救助金一案并移交审查。为尽快解决申请人燃眉之急,承办法官陈星文于立案当天便驱车前往唐某一家原居住地长坡镇,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和唐某曾打工的石场,详细了解了唐某一家的人口、就业状况、收入、家庭人员劳动能力等情况。8月29日,司法救助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案件细节认真研究讨论,认为情况属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决定向唐某涵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收到决定书的唐某激动地对法官说:“谢谢咱们法院,以后我们家的日子就会好过些了!”

        据悉,8万元司法救助金已于近日一次性打入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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