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法院强制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老赖”出尔反尔被拘留

发布日期: 2018-07-12 来源:天涯法律网

  天涯法律网讯(陈海霞)达成执行和解后反悔,善意执行后法官被放“鸽子”,司法拘留后依旧阻碍执行。面对反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7月4日,琼海法院执行法官强制执结1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据悉,1997年,被告冯某宁占用嘉积镇某村民小组2亩外坡地,并在上面建造鸡棚和种植槟榔。2011年5月,被告向某村民小组交2005年至2010年承包金1200元。2014年被告拒绝某村民小组完善承包手续的要求,并拒绝交承包金。2016年6月某村小组向琼海市法院提起诉讼,琼海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判决被告自行清理地上的附属物并将土地归还原告。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双方于2017年12月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冯某宁同意于今年1月20日前自行清理占用申请执行人的2亩外坡土地,否则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全部归申请执行人所有,申请执行人可自行处置。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约定日期到期后,被执行人叫了多名亲朋好友到现场阻拦申请执行人自行清除,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该院申请继续执行。琼海法院于4月23日向被冯某宁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冯某宁仍不以为然。执行过程中,冯某宁将2000多只即将出售的鸡赶往腾退范围内的鸡棚中。考虑到强制执行驱赶鸡群会对被执行人经济造成损失,琼海法院决定采取善意执行的方式,等被执行人出售完腾退范围内的鸡后再执行,并明确告知冯某宁不能再在该鸡棚养鸡。但是冯某宁售完该批鸡后,又迅速购买几千只小鸡继续养在鸡棚中。

  鉴于执行和解、善意执行两种手段均行不通,琼海法院决定改变策略采取强制措施。7月3日,琼海法院以拒不履行为由对冯某宁进行司法拘留。在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冯某宁原先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连忙电话通知家人将涉案土地上的附属物清理完毕。司法拘留的第二天,冯某宁家属主动将小鸡腾出鸡棚。

  7月4日17时许,琼海法院执行队伍到现场查看,该地部分种植物已清理完毕。但就在申请执行人叫来推土机将鸡棚及剩余种植物进行清理时,被执行人家属情绪激动,几次企图阻挠均被在场法警劝离现场。19时许,涉案土地上的附属物全部清理完毕,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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