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

发布日期: 2020-01-10 来源:

2019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审判职能,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把握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要求,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为实现“三地两区一中心”战略目标和海南东部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守公正司法的初心不忘,着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2019年,我院受理案件数量首次突破7000大关,同比增加1300余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004件,结案6732件,同比分别上升23.11%和27.23%,审限内结案率99.95%,上诉率7.1%,发改率1.2%,法官人均办案233件,同比上升22.63%。

进一步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35件506人,审结323件470人。同比分别下降17.49%和18.64%。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案件227件311人。支持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司法程序与监察程序有序配合,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轻处罚,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37人,并对非监禁刑人员开展回访帮教274人次,预防重新犯罪。

进一步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一年来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410件,审结4243件。同比分别上升27.71%和29.68%。加大调解力度,民商事案件调解率57.62%。服务农村发展,审结承包地“三权分置”、宅基地纠纷、征地补偿等涉农案件66件。创新家事纠纷审判方式,借力基层组织,用法厘清纠纷,以情化解矛盾,审结家事案件477件。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密切关注职业放贷人动态,依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39件。注重维护军权,审结涉军停偿案件5件,确保军产不流失、群众利益不受损。

进一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受理行政案件90件,审结74件。同比分别上升45.16%和34.55%。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作出维持行政决定的判决7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6件,裁定准予执行16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确权、拆除违法建筑等事关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益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慎的勘验和调查。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架起政府和行政相对人沟通和解的桥梁,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及协调和解10件。促进依法行政,为公安、国土、卫计委等多家政府部门建言献策35次。

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一年来受理执行案件2152件,结案2075件,同比分别上升29.56%和42.03%。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到位金额7493.91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执结率98.87%,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开展强制执行30余次,对“老赖”进行拘传、拘留350余人。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732人次,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70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1164人次,使“老赖”寸步难行。逐步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最强大脑”作用。

二、服务发展大局的定力不移,为自贸区(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依法顶格定罪量刑,做到“严到位,宽有度”。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64人,同比下降63.84%。审结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12件34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件13人,重刑率38.2%。审结“套路贷”、“校园贷”案件1件2人,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省高院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意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深入走访民营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回应民营企业多元司法需求,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765件。落实“善意执行”理念,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既维护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又为债务人利用流动资金走出困境提供支持。

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投资、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1848件。高度关注房地产政策变化和楼市动向,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77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房地产、金融等领域的重大风险项目,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妥善把控和化解琼海玉中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天来泉养生俱乐部有限公司等重大风险案件41件。

三、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改,把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让有诉求的群众解决纠纷更加方便。在省高院指导、市政法委牵头下,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制定19项规章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基础性的升级改造已经完成。建成移动微法院,变“群众跑”为“信息跑”,跨域立案9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推动“一站式”解纷机制,与司法局、人社局、市妇联等相关单位签署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多元解纷提供制度保障。聘请8名特邀调解员,选任3名驻庭专职人民调解员,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速裁团队”,实行简案速裁快审。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登记立案6493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8.29%。

让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维护。审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92件,涉标的额768.27万元。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向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元,为859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1.2万元。坚持“只要上访群众的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司法理念,受理上级法院、市人大、政法委督办转办案件和群众来信来访56件,办结率100%。

让遵纪守法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到学校、苗寨黎村、农村集市等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3次,发放普法手提袋、普法扇、法律手册等1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600多人次,切实增强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开展巡回审判20次,以案释法,实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方向不变,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法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法官主责意识,同时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院庭长办案2848件,占案件总数的40.66%。

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3个部门整合为8个,并调整充实7名部门负责人。完成第三次员额法官选任工作,选任4名法官,按期晋升18名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完成38名聘用制书记员定级和晋升工作,推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深入推进诉讼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证据裁判、庭前会议、证人出庭等制度的有效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大幅度提高庭审效率,庭审耗时从1小时缩短至15分钟以内。

五、狠抓严管厚爱的力度不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先改起来,通过集中学习、主动自学、专题党课、演讲比赛、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确保主题教育成效不空、目标不偏。班子开展集中学习13次,党支部集中学习40余次。班子成员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份,签订廉政承诺书123份,延伸监督触角,与人民陪审员签订廉洁司法承诺书55份。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10次,推送廉政箴言20余条。

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审判流程监督,对141件案件发出审限预警,对24件案件发出催办函,提升办案效率。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和发改案件评查,倒逼裁判文书质量和审判质量提升。开展先进典型推荐评选、绩效考核和审判质效通报,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际化审判团队”培训班、政治轮训等各类培训15期264人次。

六、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懈,促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观摩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50余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30件,陪审率65%。公告上网1478篇,裁判文书上网1861篇,庭审网络直播823场,观看22.65万余人次,直播率52.25%。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在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10名干警借调、挂职和参加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下,全院上下坚定信心,砥砺前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琼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塔洋法庭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16名干警被授予省市级表彰。这些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速,队伍素质能力、审判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开启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新跃升。

坚持党的领导,高站位抓好政治建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意识形态阵地,确保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围绕中心工作,高标准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加“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扛起法院担当。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参与社会治理,预防化解重大风险,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关注民营企业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聚焦质效提升,高效率践行司法为民。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标最高院要求和自贸区(港)建设新需求,加快推进和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广“移动微法院”, 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打造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坚持从严治院,高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放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专项检查、廉政谈话等方式,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强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适应自贸区(港)建设的法院队伍。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履行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下统筹谋划,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和海南东部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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