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 2021-06-21 来源: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12号文件精神,着力打造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对焦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建立我院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机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机制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我院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

 长:王  

副组长:文少娟(常务副组长)、王春豹、詹小红、

符儒超、许道宁、伍书兰、黎文畅、杨全锋

成  员:任立春、何书权、符小丽、郑  茹

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我院审务办),负责统筹协调我院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审管办主任任立春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民庭庭长何书权担任,成员包括康艺馨、王联邓、王慧、符永光、陈海霞。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我院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配合军方及海口军事法院为我省海洋维权、各驻军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司法服务。

二、设立军地协同巡回法庭

在民庭设立军地协同巡回法庭,以民庭法官为基础组建涉军审判专业团队,管辖辖区内涉军民事案件(刑事、行政、执行案件仍进行归口审理),协调各相关庭室依法审理相关案件并负责对接省高院、各中级法院协调相关案件以及普法等其他司法服务工作。

三、建立涉军案件工作绿色通道制度

我院在诉服中心建立立案优先窗口、并建立涉军案件快速立案制度,对涉军案件单独造册登记、专门管理,完善涉军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从优先立案、优惠诉讼、优先调解、优先取证、优先审结、优先执行等六个方面全面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制度。

在立案(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涉军维权案件立案窗口和涉军案件咨询窗口,悬挂涉军维权案件诉讼指南,设立“军人优先”指示牌,提供便捷服务,引导涉军案件当事人诉讼。

四、选任军队人员为我院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

军地联合司法服务工作机制要注重“诉外服务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矛盾”,即要在军人军属、退役士官中选任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共同审理、调解法院审理的涉军案件。

省高院与海口军事法院已经在驻琼部队中共同筛选出83名军队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候选人。我院应在省高院指导下,及时完成从上述83名军队人员中选任、增补部分现役军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及特邀调解员的工作,并在之后的选任中,注重选任部分退役军人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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