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
(2024年第四期)
朱金凤与林小雪、杨惠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琼9002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义务人林小雪、杨惠豪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权利人朱金凤于2023年10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我院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因林小雪、杨惠豪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谢非申请参与分配。债权人谢非、朱金凤及债务人林小雪、杨惠豪对到位部分案款的分配达成一致的意见,经本院组成合议庭审查通过,决定向下列1名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详见附件),为严格执行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案件拟对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详情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3天,从2024年2月29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公示期间,对发放案款有异议的人员,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等。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898-62933262
琼海市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序号 | 案外人姓名 | 拟发放金额(元) | 发放事由 | 备注 |
1 | 朱金凤 | 6000 | 依申请人申请 | |
2 | 谢非 | 3200 | 依申请人申请 | |
合计 | 9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