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万工程款逾期未付 琼海法院中原法庭出手一朝速调解

发布日期: 2024-02-06 来源:

2月5日,琼海法院中原法庭公正审理,依法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5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及时为双方实现了定纷止争,有效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重获发展生机。

海南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琼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包涉案工程的装修施工等。竣工验收后,因房地产公司拖欠建筑公司相应工程款,此款经建筑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751325.5元及相应利息。

考虑到该纠纷涉案标的数额较大,若走诉讼程序耗时长、诉讼费用高,无论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都会对诉讼双方造成较大负担。为了减轻双方的诉讼压力,也为了维护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中原法庭胡元法官对该案开展诉中调解工作。

胡元法官针对建筑公司提交的起诉状、施工合同等诉讼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迅速确定了调解方向: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督促房地产公司正视还款责任,以切实行动和可行方案强化建筑公司对其履约能力的信心;一方面从情理和现实利益实现的角度,劝说建筑公司理解房地产公司当前的资金困境,着眼于长远利益,给予房地产公司一定宽限期,共克时艰,赢得未来。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之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建筑公司同意房地产公司按照协议期限,于2024年3月15日前付清所有工程款,如房地产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则自逾期之日起建筑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此,这起涉案七十五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得以调解结案。

胡元法官表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涉案金额较大,一直属于民商事案件中的疑难复杂案件。临近春节,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可以吃下一颗‘定心丸’,中原法庭抓住关键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高效调解涉企案件,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利用午休时间加班加点制作调解书,让当事人在庭审当天拿到调解书安心回家过年,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