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和上半年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2-06 来源:

琼海市人民法院

司法改革工作和上半年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努力完成司法改革任务和审判工作任务,为建设“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社会和”的海南东部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司法改革工作情况

2015年1月起,我院在省高院的指导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司法改革,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53项改革任务,形成了整体效应,凝聚了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司法改革以来案件和队伍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司法改革以来,我院在法官逐年减少、案件逐年增加的背景下,谋足干劲,凝心聚力,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实现了收案数高、结案数高、人均办案数高的良好工作态势。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3294件,结案3190件,同比分别上升38.8%和35.4%,结案率96.8%。人均办案109件,同比上升63.1%。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4131件,结案3989件,同比分别上升25.41%和25.05%,结案率96.59%。人均办案147件,同比上升34.86%。2017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627件,结案1571件,同比分别上升29.59%和28.56%,结案率59.8%,人均办案93件。

(二)审判队伍基本情况。司法改革以来,我院严格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责任心增强,法院队伍思想稳定。目前,我院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86名,实有人员76名,包括法官28名,审判辅助人员32名,其他人员8名,司法行政人员8名。此外,司法改革以来我院共有13名干警调离、退休、辞职,其中法官3人,审判辅助人员8人,司法行政人员2人。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是我们开展司法改革的基础环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8次,形成了改革共识,凝聚了改革力量。为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我们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有条不紊地推动改革迈向深入。此外,我们注重舆论导向,精心组织了以司法改革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中央、省市级媒体刊发关于司法改革的宣传报道12篇,法院内部刊物《万泉法苑》、《法院简报》刊发26篇。

(二)认真做好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2015年,我院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考试加考核、全员参加、全程公开的形式,顺利完成了31名入额法官选任工作。今年7月,我院又在高院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法官二次选任工作,将有4名法官助理进入员额法官行列。

(三)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按照高院关于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40%、50%、10%的比例要求,我们对法官选任后的各类人员安排进行了重新调整,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

(四)认真做好法官职务套改工作。严格按照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答复意见》及《法官职务套改工作有关问题答复口径》有关要求,对我院司法改革前具有法官资格的44名法官进行了职务套改。套改后我院共有三级高级法官1名,四级高级法官6名,一级法官16名,二级法官6名,三级法官5名,四级法官10名。

(五)落实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突出法官职业特点,明确了员额内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任职时间等问题,增强法官职业认同感。落实法官工资制度改革,法官工资、审判津补贴发放提前兑现。在此基础上,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工资制度,促使优秀人才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此外,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不与法官职务等级挂钩,主要依据办案质效、办案数量等因素,体现工作实绩,并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

三、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是我们开展司法改革的重要基石

(一)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是落实和界定法官的办案责任。案件承办法官即为主审法官,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不再由院、庭长签发,实现“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司法改革以来,我院独任法官审结案件3119件,合议庭审结案件5663件,占全部结案数的99.64%。二是落实院庭长监督职责。明确监督形式,院庭长只能通过庭室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三种组织化形式,对案件提供参考性意见。明确监督范围,院庭长只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案件的实体裁决依法行使监督指导权。坚持监督留痕,院庭长实施审判监督与管理,形成的所有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其存入副卷归档。

(二)建立法官会议制度。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四个法官会议,对一些把握不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审法官及时按程序将案件提交法官会议进行讨论。司改以来,我院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9次,为承办法官顺利审结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充分发挥了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调动年轻法官工作热情,有效解决审判任务繁重、审判压力大的被动局面。司改以来,院庭长主办审结案件4336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53.65%。

(四)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严格限定审判委员会的讨论案件范围,把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在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提高了审判委员会的运转效果。司改以来召开审委会7次,同比减少142.85%。

四、“范式”推进司法改革,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是我们开展司法改革的重要抓手

(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是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如被告人何某民非法持有毒品案,我院在审理时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并排除了侦查人员非法收集的证据,最终否定了公诉方起诉的贩卖毒品罪,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是简化审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进行简化审理并依法从宽处理。今年以来我院已开庭的认罪认罚案件共10件,占简易程序案件数的71%。审理用时由过去的40分钟左右缩减到15分钟内,审判周期也由一个月缩短到10天左右 

(二)实行“立案登记改革+互联网+诉讼服务”。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规定,规范立案手续。去年以来共收取立案登记起诉材料3470件,符合立案条件当场立案3342件,当场立案率97%。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网上预约立案12件,网上办理申诉信访案件6件,网上受理咨询15件。完善立案窗口建设,配备法官2名,审判辅助人员3名,实现立案窗口工作规范化。配置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公布诉讼收费缴纳标准,提供各类诉讼指南,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三)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引入心理专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的专业服务。整合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建立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和多元调解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今年上半年审理家事案件286件,结案179件。

(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坚持“当繁则繁,当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原则,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分类处理,力求节约诉讼成本,缩短办案周期,并引导当事人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2015年以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达到50%以上,派出法庭适用率达80%以上。如港澳台离婚、抚养案件、劳务报酬案件等均做到速审、速裁、速结,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五)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落实随机抽选、规范陪审案件范围。在 “二审一陪”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审二陪”模式,让部分审判资源能够从参审工作中抽离出来,集中精力审理主办案件,提高审判效率。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数逐年增长,陪审率也从58.2%增长到73.3%。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高院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做出了尝试,虽取得了一定成效,审判质效均有所提高,但在改革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审判效率不高,有些法官存在审限内结案的思想作怪,致使均衡结案的意识淡薄。二是司改后院庭长的定位不明,管理监督的经验不足,没有很好地发挥管理、监督的作用。三是有些由助理审判员进入法官员额的法官审判经验相对较少,独立办案能力相对较弱。四是法官身心健康急需重视,有的法官年均办案数量近两百件,加班成为常态,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工作积极性大大降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方面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二是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载体创新司法公开形式,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四是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深入探索执行警务化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健全公民、企业、团体的诚信查询系统。五是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六是依托科技创新,范式推进司改,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打造资源共享的办案办公信息化平台。七是大力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两微一网一线”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八是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多种途径深入了解出现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实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消除畏难情绪及适应障碍,增强主动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上半年审判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27件,结案1571件,结案率59.8%,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其中受理诉讼案件1869件,申请执行案件758件。在已受理的诉讼案件中,已审结1200件,结案率64.21%。上诉案件219件,上诉率18.25%,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19件,发改率1.58%。在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已结案371件,执结率48.94%。今年上半年,我院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10名干警先后获得国家及省市级表彰。

一、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2件246人(含旧存3件),审结122件154人,结案率70.93%。一是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案件29件38人。二是全面参与全省“禁毒会战”,依法从重从快顶格处罚毒品犯罪分子,并采取集中宣判、当庭宣判、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4件36人。2月15日集中公开审理了6起涉毒案件,当庭宣判4起,被告人黄某等4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月31日,我院陆宁法官被任命为市一小的法制副校长,前往该校开展法制讲座,为学生讲述毒品、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如何保护自己的法律知识。三是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维护司法公正,上半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案件144件196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5.21%。四是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共有10件刑附民案件调解结案。五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工作。通过少年法庭统一对未成年人犯的审判、定罪量刑,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挽救和感化工作,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审理未成年人案件3件5人,开展回访帮教186人次。六是对过失犯罪、偶犯、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使用非监禁刑,尽可能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今年上半年共适用非监禁刑23人。

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18件(含旧存127件),已结1017件,结案率62.86%,其中受理民事案件1271件(含旧存103件),已结847件,结案率66.64%,受理商事案件347件(含旧存24件),已结170件,结案率48.99%。一是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今年上半年共调解案件527件,调解率51.82%。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71件,审结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4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27件。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辖区调解委员网络”、“联席联调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109件。三是提高当庭宣判率把当庭宣判作为“一把手工程”主抓,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三项制度”、做到“三个强调”、实现“三个转变”,上半年当庭宣判650件,占开庭案件的54.17%,先后在一中院、省高院作经验交流发言,并于5月8日在海南广播电台《海南法治之声》栏目接受专访。四是审慎处理涉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案件,做好土地承包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共审结“三农”案件120件。五是依法及时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涉房地产纠纷案件收案90件,涉案标的额约为7000万元,审结56件,调解3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件,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六是充分发挥特色法庭的品牌优势,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及时高效处理各类纠纷,今年以来开展巡回受理案件41件,当场审结41件。

三、进一步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上半年,我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2件(含旧存2件),审结6件,结案率27.27%。一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既化解了争议,又增进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二是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提高行政司法效率为主线,积极稳妥地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案件。三是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及时审查万泉河非法采砂、拆除违法建筑和非法槟榔灶的非诉执行申请,今年上半年共受理1件涉拆违行政案件。四是认真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找准行政强制与保护公民权益的结合点,受理非诉审查案件57件,审结55件。审查时为了稳妥起见,基本做到先询问,再下裁定,裁定准予执行的48件,占84.21%。

四、进一步创新执行方式,着力破解执行难

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58件(含旧存12件),执结371件,执结率48.94%。申请执行标的额330.7783万元,实际执行到位标的323.6267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97.84%。一是推进执行现代化建设,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并与上级法院对接,实现了执行远程指挥、执行现场全程留痕。今年我院开展了两次大规模集中执行活动,借助先进的单兵办案移动终端,将执行全程展示在省高院、一中院的执行指挥中心。二是开展“万泉雷霆”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把每个月的第一个周四和第三个周四确定为“专项执行工作日”。5月2日正式启动“万泉雷霆”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5名长期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充分体现了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万泉雷霆”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司法拘留16人,进行2次房屋腾退,追回执行款34.89万元。三是利用多个平台立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市电视台、市区和乡镇大型LED屏等各类媒体上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4名“老赖”在被曝光后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及限制出境,使“老赖”寸步难行。五是加大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力度,在用好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基础上,通过“一打三反”,即通过打击拒执罪来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今年1-6月将3名长期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绳之以法。六是积极促成执行案件和解,有效破解执行难题。今年以来共执行和解案件24件,执行和解率6.5%。简化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上半年共通过网络司法拍卖5件,成交金额579万元,成交率100%,平均溢价率11.13%。

五、进一步加强便民司法服务,着力回应群众多元需求

一是完善诉讼便民措施,通过“立案登记制+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方便当事人立案,今年1-6月当场登记立案2330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5%,基本实现立案“零门槛”。二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严格适用条件,为5件案件1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4865万元。坚持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制度,为41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41596.5元。大力推行立案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立案调解290件案件。四是完善涉诉信访制度,将信访导入法治轨道。今年上半年共受理上级法院、市人大、政法委督办转办案件14件,回复率100%;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件,回复率100%。确保重要敏感时期无恶性上访事件和群体事件发生。五是方便群众诉讼,调整法庭管辖区域。5月10日,我院将泮水法庭搬迁至博鳌并更名为博鳌法庭,为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我院三个法庭管辖区域进行了调整,方便群众诉讼。

六、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着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以案件质量评查倒逼审判质量提升。一是抓好常规评查。每半年按每名入额法官已结案件30%的比例进行抽查,上半年共开展常规评查2次,合格率均为100%。二是抓好发改案件评查。将全院发改案件信息汇总并制作台账,定期移交专委及各业务庭庭长进行交叉评查、查找原因、总结经验,使法官更好地掌握上级法院对该类型案件的审理方向及裁判标准。目前已对2016年发改的全部5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三是抓好裁判文书评查工作。每年对上一年度已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评查,通过自报与随机抽选,细化评查标准,送交上级法院评查评选及点评。

(二)以审判流程监督促使审判效率提升。一是完善“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机制。院长每天通过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案件审理进程,定期审阅审判数据。分管副院长定期召开分管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审理进度。二是建立案件催办制度,通过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一件案件的审限进行跟踪,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向案件承办人发出案件催办函,有效避免了案件超审限现象发生。三是加强对法官办案的管理与监督。每月编发为《情况通报》和《审判管理专刊》,将当月全院案件收结情况、每位法官的收结案情况、审限监督情况在院务会上进行通报。四是抓好裁判文书用印前审阅工作。将裁判文书用印前审查制度改为审阅制度,裁判文书在用印前需提交庭长进行审阅,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和裁判文书质量。

七、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司法能力不能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审判基础设施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未达到最高院的规范要求,也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凸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院将以“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为契机,继续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戒骄戒躁,以更好地状态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一是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琼海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二是依法审理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秩序,护航“全面小康”建设。三是全力保障民生,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征地补偿款等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积极创新行政审判方式,不断完善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支持和推进依法行政。五是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与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对接,设立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努力提高调解员的职业素质。严格落实司法确认制度,发挥人民法院为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功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组织资深法官深入企业、学校和乡村,开设法律讲座,发放法律常识手册,以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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