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法院“一案带八案”一举执结九起案件
涉案标的600多万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发布日期: 2017-12-06 来源:

    谢某仁是琼海法院八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共拖欠标的款305万元,但他同时也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被执行人刘某峰拖欠300余万元。为了尽快执结这些案件,琼海法院将刘某峰作为突破口,以一案带动八案,将九起案件一举化解。9月28日,该案被执行人刘某峰将全部标的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谢某仁与刘某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和申诉,海南省高院于2016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但刘某峰向谢某仁偿还了37万元后就再示继续履行其法律义务。鉴于谢某仁尚拖欠另外八起案件的标的款共305万元,且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琼海法院执行法官决定将刘某峰作为化解八起案件的突破口。于是执行法官许道宁多次找到刘某峰,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明确告知刘某峰,如果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查封财产,并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刘某峰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于9月28日将拖欠的剩余执行款266万元一次性打入法院账户。收到刘某峰的案款后,谢某仁也同意先将这笔款项用于偿还另外八起案件的执行款。9月29日下午,琼海法院召集谢某仁和八名申请执行人进行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这八起案件也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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