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日期: 2024-02-08 来源:


近日,琼海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了一宗广西民工在琼海务工的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诉称其与被告王某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其已根据被告要求完成中原某地15栋楼房房内涂料工作,但被告拒绝按照约定给付劳务报酬,仍拖欠部分劳务费未支付,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支付拖欠的劳务费15300元。经征求原告张某意见后,我院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案件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通过电话联系被告王某了解案件情况。王某称其确实还拖欠张某劳务费15300元,但此前双方口头约定原告对15栋楼房房内涂料工作全部完工并经双方验收后才结算,且每栋楼扣下尾款2000元待楼房交付给业主时再支付,目前尚有6栋楼未交付使用,所以还不能付款。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后,便从外来务工人员不易、琼海人要展现友好风貌等多角度,耐心劝说王某积极履行约定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提出分期付款的建议。经调解员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均同意由原告张某继续做好上述楼房涂料工作,被告王某当日支付工程尾款2000元给原告,剩余13300 元自次月起每月22日前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之日止。为确保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调解员向双方进行释明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我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我院速裁组经审查,当日便依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双重保险模式既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后在调解员督促下王某已按约定向张某支付4000元。

一直以来,琼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积极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司法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3年,院本部2名调解员共参与调解案件1114件,调解成功446件,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因侵权产生的赔偿纠纷、知识产权等新型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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