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9-01 来源:

第一部分  琼海市人民法院部门(单位)概况

 

第一部分 琼海市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监察工作。

7.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琼海市人民法院部门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我院机构部门主要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委员会、中原人民法庭、博鳌人民法庭、塔洋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732.22万元,支出总计3732.2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68.37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一是更加精确编制和使用年初预算,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208.26万元;二是市县财政给予款项减少,2022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30.3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272.97万元,主要是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福利18.55万元、辅助用房工程款112.90万元和调解工作经费20.69万元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08.26万元,下降43.27%,主要原因是辅助用房工程款较21年年初支付约20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结余239.12万元,主要是辅助用房工程款75万元、调解经费20.69万元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福利22.6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2.73万元,下降12.04%,主要原因是结转的辅助用房工程款进行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5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4.88万元,占90.04%;其他收入344.36万元,占9.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56万元,占69.50%;项目支出1065.53万元,占30.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14.88万元,支出3114.8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70.27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3.75万元,主要是结转上年未使用的办公设备装备费和专用设备购置,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65.9万元,下降76.06%,主要原因是优化预算编制,更科学有效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83.75万元,主要是司法救助金24.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6.44万元,较2021年度年末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结转结余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7%。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8.22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和琼海市人民法院院党组要求,对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4.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2598.13万元83.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6.43万元,占5.6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10.2万元,占6.7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0.11万元,占4.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1.19万元,支出决算为311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09.6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项目调剂到行政运行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

年初预算为385.2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不使经费超支的合理误差。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

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救助金17.57万元未支出,二是两庭及装备更新维护购买设备经费剩余71.77万元未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年末申请经费保证工资正常发放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计划有干警退休,但干警延迟退休导致职业年金全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9.95万元,支出决算为6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计算预算是无法准确计算,存在一定误差。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年末申请经费保证工资正常发放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编制不足,年末申请经费保证工资正常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2.1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35.4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经常性赠予、资本性赠予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6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万元,完成预算的55.98%。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6万元,占8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11.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维护、保险、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7.88万元,下降47.13%。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坚持合并送达,严格控制车辆清洗和维护次数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接待208人次;主要用于工作餐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人数及次数较预算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自评项目22个,共涉及资金373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行政运行”等2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3.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支出进度达到93.62%,着力推进管理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保障我院司法庭审、案件执行等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更好的履行法律审判职能,使我院案件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等均保持较高水平。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3.29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行政运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行政运行”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全年预算数(元)

全年执行数(元)

实际完成值

完成率

分值

得分

项目资金




6073500

5188610.23


85.43%

10

8.5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数达5500件



10891

100%

40

4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捐助人数大于1人



4

100%

40

4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人员满意度较高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98.54

行政运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4分。全年预算数为607.35万元,执行数为518.86万元,完成预算的85.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所有指标情况全部达标;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实有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导致整体支出进度缓慢;二是绩效评价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针对实有资金支付进度,由专人负责跟进;二是认真科学制定指标数字。

(三)部门评价结果

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琼海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335.4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85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琼海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1823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749平方米,业务用房1048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活动的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拥有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是除上述项目以外(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行政运行项目2022年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琼海市人民法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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