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司法查封专项调研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5-10 来源:

为有效化解项目债务纠纷问题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进一步规范法院司法查封程序,依照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查封专项调研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高法﹝2019﹞119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我院作出司法查封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检查司法查封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妥当,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加强对司法查封程序的科学规范管理和适度有效控制。对本院辖区内房地产风险项目所涉及的司法查封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一些当事人反映我院存在过度查封、超标的查封,以及因司法查封影响项目风险处置等问题进行核查,对确实存在司法查封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切实推进重大风险项目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对涉房地产项目司法查封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我院已经开展风险防控司法应对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调研,研究统一规范我院司法查封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在上下级法院、我院各部门之间建立司法查封联动联调机制,将落实司法责任制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相衔接,实现对人民法院系统科学有效的内部管控;明确司法查封的功能与其在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依法用活、用好司法查封措施,切实发挥法院的司法职能高质量高水平地处置化解风险,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司法查封调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司法查封调研专项工作整体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组  长:王茂(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文少娟(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组长:许道宁(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员由执行局、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中原法庭、塔洋法庭、博鳌法庭、审务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许道宁(兼)

办公室成员:王南、王仲才、黄雪莹、李昌琴、李智伟、邓征想、张阳阳、胡元、黄小蕾。

王南负责有关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完成)

各部门对本部门作出司法查封的案件,执行局负责对本院辖区内司法查封房地产项目情况(包括省内其他法院和外省法院查封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包括作出查封裁定和执行的法院、查封具体房地产、查封标的额、案件所处阶段、案由、诉求、裁判结果等案件有关情况,以及项目问题处置进展情况,要逐个项目进行摸清底数,建立涉司法查封房地产项目案件台账(一项目一表),于5月20日前汇总完毕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台账范本详见附件)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30日前完成)

各部门分别对本部门作出司法查封的案件司法查封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妥当等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纠正和整改。各部门将本部门自查自纠的情况形成报告汇总至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部门应对辖区内房地产风险项目所涉及的司法查封案件情况(包括外地法院查封的案件)进行细致全面梳理,主动听取当事人关于司法查封问题提出的意见,主动征求当地市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实行“开门治理”。

对因司法查封影响项目风险处置的,分类作出处理:如核查发现确实存在过度查封、超标的查封、超期查封、执行不规范、未张贴公告等问题,及时作出纠正和整改;经核查认为外地法院作出的司法查封行为存在问题的,各部门形成专项报告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查认为司法查封行为不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当事人和相关部门作出说明,就如何化解项目风险提出意见。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5月30日前向省高院层报涉司法查封房地产项目问题处置情况的专项调研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涉司法查封房地产项目基本情况,风险处置存在问题和成因分析、项目风险问题处置进展情况,项目涉司法查封情况,司法查封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法院积极作为通过及时查封或变更查封措施等协调处置风险问题的好的做法,本院加强内部管控和审判管理,规范司法查封的措施和办法,下一步打算和建议,等等。

(三)重点项目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经汇总分析前期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的总体情况,重点跟踪推进处置涉重大风险和难以推进处置工作的风险问题。针对锦绣山庄、白马郡椰林美景等重点排查项目,以及有司法查封问题的其他项目,要集中进行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检查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抽查司法查封案件,对司法查封不规范等问题督促进行集中整治。对于工作期间新发现的其他涉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风险项目,视情况及时增加或调整人员。

(四)跟踪推进和总结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问题处置进展情况,关注相关案件的妥善审理执行,对于重大敏感问题和难以推进问题,应及时报告我院领导小组统筹解决,直至项目问题处置完毕。对已妥善协调解除司法查封或有效推进问题处置工作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及时通报;对司法查封问题较多、处置工作进展不力的,要总结教训,适当的时候予以通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对我院司法查封台账进行动态管控,对各部门报送的相关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在此基础上,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规范我院司法查封工作、依法灵活运用司法政策、统一案件裁判执行进度和尺度标准等方面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供领导小组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厘清房地产项目债务纠纷问题和司法查封问题,有效促进风险化解和问题处置,是当前人民法院不可替代的政治责任和司法担当。司法查封环节一旦出现问题,极易引发债权人和购房人的不满,进而引发群体性信访风险,既不利于项目已有风险的有效化解,也会对法院自身带来风险。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自觉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措施,严格检查。各部门要统一标准、严格检查、深入调研。对检查发现司法查封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开展责任倒查,及时组织整改,强化审判执行管理。对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和案件,要 “一项一策”、“一案一策”。对发现司法查封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及时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沟通与信息报送。要与当地党委、政法委、政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并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重大事项须第一时间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争取领导和支持。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信息和情况报送工作。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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