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琼海市人民法院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4 来源:

第一部分  琼海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在职权范围内审判由基层法院受理的刑事和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行使审判监督职能;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监察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等。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4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62万元,主要原因一2022年上年结转比2021年上年结转增加77.96万元,二是案件量增加,增加案件审判预算。其中,收入总计3141.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050.93万元、上年结转90.26万元;支出总计3141.19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694.0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80.8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2.3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62万元,主要原因一2022年上年结转比2021年上年结转增加77.96万元,二是案件量增加,增加案件审判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2694.08万元,占85.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93万元,占5.7%;卫生健康(类)支出180.87万元,占5.93%;住房保障(类)支出92.31万元,占2.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9.16万元,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按海南省财政厅要求减少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2年预算数为38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0万元,主要原因一其他法院支出资金部分并入到案件审判项目;二是随着案件数量增加,适量增加本院办案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2预算数为0.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案件执行总体质量不滑坡,预算基本与上年持平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9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8.03万元,主要原因其他法院支出资金部分并入到案件审判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养老保险有缺口,不足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因此对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经费进行增加;二是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应缴经费相应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有四名干警退休,根据社保局提供的数据大约需要金额为35.3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1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标准提高,需要相应增加预算金额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9.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有缺口,故增加预算金额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应缴的经费相应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2.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94万元,主要是2022年有干警退休,新晋公务员未编入预算范围内。

三、关于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1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1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日常一般不发生出国办案费用、出国学习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5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4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25批220人

(二)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院2022年政府性资金预算。

六、关于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琼海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141.19万元。

七、关于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3141.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0.26万元,占2.87%;经费拨款收入3050.93万元,占97.1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6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上年结转比2021年上年结转增加77.96万元,二是案件量增加,增加案件审判预算

八、关于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31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99万元,占73.79%;项目支出823.2万元,占26.2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6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上年结转比2021年上年结转增加77.97万元,二是案件量增加,增加案件审判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2琼海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琼海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琼海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琼海市人民法院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050.92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聘用制书记员管理项目,预算安排20.07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日常办案工作,绩效目标是保障办案人员工作经费开支,加快案子执行进度

2.司法救助项目,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困难当事人,绩效目标是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3.两庭及装备更新维护项目,预算安排1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设备设施齐全,绩效目标是提升办案效率及庭审效率

4.案件审判项目,预算安排385.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人员日常办案经费开支,绩效目标是服务司法办案人员基本经费开支,保障法院案件审判正常运行

5.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预算安排3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信息系统设备更新维护,绩效目标是保障法院信息系统正常有序运行,保障办案办公工作效率

6.行政运行项目,预算安排138.7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后勤保障开支,绩效目标是提升办案人员办案业务能力、保障办公楼更新维护及正常水电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是除上述项目以外(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琼海市人民法院预算.docx

2022年琼海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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