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其械(证件号:4600341985****0914)

发布日期: 2020-06-03 13:00:08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案件号
(2020)琼9002执524号
失信人
胡其械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341985****0914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双方确认第三人胡其械支付给原告陈爱珠10万元,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1万元,余款9万元自2020年2月份起每月的25日前支付5000元,直至还清欠款之日止。
二、如第三人胡其械逾期两期未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陈爱珠与被告琼海鸿界房产咨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胡其械、符亚干就本案不再存在任何民事纠纷。
四、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原告陈爱珠负担2200元,第三人胡其械负担2200元。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6-03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2民初131号
执行法院名称
琼海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其他案由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2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琼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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