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琼海法院在陵水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化解一起多年买卖合同纠纷,当场执行到位金额5万元。本次执行过程中,两家法院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4年至2015年6月期间,胡某向魏某订购泡沫包装箱,通过现金支付、转账支付的方式支付货款,双方交易量达到80000元至100000元便结算货款。魏某因其经营不善,所经营的的泡沫厂于2021年注销。因胡某尚欠魏某部分货款,魏某催付未果,双方由此产生纠纷,魏某向琼海法院提起诉讼。琼海法院依法判决胡某支付魏某货款92200元。判决后,因胡某拒不履行,魏某向琼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琼海法院依法查封胡某位于陵水县的商住楼,但胡某故意躲避不主动到法院申报个人财产,经查询胡某名下银行账户没有存款,法院多次电话联系胡某也被其拒接,故法院一直无法找到胡某。2023年12月20日,魏某从湖南赶到陵水找到了胡某,于是电话联系琼海法院钟兴珠法官。当时已是中午12点,钟法官马上向分管执行局的符浩军副院长汇报,符浩军副院长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从湖南远到海南不易,考虑到琼海距离陵水100多公里,担心琼海干警赶到后被执行人跑了,于是立即联系陵水法院李专委,拘留决定书从内网系统上传给陵水法院,请求陵水法院先将被执行人胡某先行控制带回陵水法院。琼海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共五人连午饭都来不及吃,拉响警铃奔赴陵水。
看到法院动真格,胡某连忙表示愿意凑钱履行法定义务。随后,琼海法院组织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现场履行5万元现金,余款约定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非常感动,表示该纠纷从2016年至今7年终于有个结果。2023年12月22日,申请执行人魏某为表示感谢给琼海法院送来了锦旗。
该案通过琼海法院与陵水法院执行联动,得以顺利结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琼海法院将用足用好执行措施,高质高效发挥团队作用,确保执行见真招、落实效、用实际行动确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