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01 来源:

第一部分 琼海市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监察工作。

7.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琼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琼海市人民法院部门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我院机构部门主要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委员会、中原人民法庭、博鳌人民法庭、塔洋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琼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632.4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5.15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2020年琼海市人民法院辅助用房工程申请资金导致收入、支出总计增长年初结转结余428.37万元主要是司法救助金37.4万元、专项装备款261.6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上缴国库3.2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一致。年末结转结余498.62万元,主要是司法救助金22.3万元、琼海市财政局拨付我院使用的调解工作经费20.69万元、琼海市财政局拨付的法院辅助用房工程54.32万元及专项装备款261.6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7万元增长15.5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琼海市人民法院辅助用房工程进行建设,下达资金主要在2020-2021年进行支付,从而导致资金留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0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5.46万元,占95.36%;其他收入148.58万元,占4.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3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18万元,占68.55%;项目支出985.61万元,占31.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414.73万元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5.53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预算经费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59.27万元,主要是市财政局拨付我院的两庭建设资金留存17.22万元及专项装备款留存261.6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35万元减少0.65%主要原因是上交国库2.35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349.60万元主要是专项装备款261.69万元及两庭建设资金17.22万元,较2019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减少12.02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经费上缴财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51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压减预算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下降60.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2640.53万元86.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5.15元,占3.76%卫生健康支出(类)190.56万元,占6.2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8.89万元,占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2.0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2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决算数预算数基本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

年初预算为99.10万元,支出决算为6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经费支出的过程中时,为保证经费支出使用合适的项目,将案件审判的部分经费调整其他项目使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经费支出的过程中时,为保证经费支出使用合适的项目,将案件执行的部分经费调整其他项目使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

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经费支出的过程中时,为保证经费支出使用合适的项目,将其他项目经费调整至“两庭”建设项目用于购买空调、办公座椅。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6.62万元,支出决算为83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中含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该项经费无需做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干警人数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计划有干警退休,但干警延迟退休导致职业年金未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1.97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0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产死亡抚恤支出,该项支出无法预测,发生当年直接按增加金额申请经费并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0.79万元,支出决算为5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干警人数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初预算为134.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决算数预算数基本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6.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干警人数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50万元,支出决算为5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15.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29万元,占9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3万元,占8.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维护、保险、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7.79万元,增长60.3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对油卡进行充值导致,2020年充值油卡金额较多所导致。其中: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28万元(油料费为20.01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16万元(油料费为0.632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28万元(油料费为2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接待294人次;主要用于餐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0.67万元,下降71.2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人数及次数较预算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06.0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单位组织对聘用制书记员”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06.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本院实际需求编制本年预算,财政拨款及时下达,主动保障日常审判有序进行,化解大量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50.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单位整体预算编制方面、经费执行方面、整体预算支出产出绩效方面完成得较好,整体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基本达到按需编制预算的要求。但通过自评发现我单位存在季度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需要改进。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聘用制书记员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聘用书记员项目是属于新批复预算项目,年初的预算编制经验比较模板化、执行过程中支出存在支出进度缓慢的现象,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跟踪聘用书记员项目支出进度,及时做好支出规划二是及时总结聘用书记员项目预算编制经验做好下年预算编制工作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琼海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341.2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92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其他项目经费调整至机关运行经费内进行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琼海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45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1456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043平方米,业务用房1252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3辆、越野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2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活动的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拥有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是除上述项目以外(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琼海市人民法院.xls

聘用制书记员管理项目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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